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属驻州各单位:
《甘南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12月13日经州政府同意,由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甘南州地震应急预案》等10部应急预案(州政办发〔2024〕52号)中的《甘南州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政办发〔2026〕4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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