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496914 | 信息分类: | 科研诚信建设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
名 称: | 2022年度科技监督工作计划 |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相关要求,按照《365买球(中国)官方网站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黔科通〔2020〕63号)、《365买球(中国)官方网站权责事项内部运行流程》(黔科通〔2021〕9号)规定,特制定《2022年度科技监督工作计划》。
一、监督原则
(一)严格统筹科技计划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工作,原则上同一个科技计划项目在实施期内只做一次监督检查(涉及整改的科技计划项目和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科技计划项目除外)。
(二)50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500万元(不含)以下的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监督检查比例不超过10%。
(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相关要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临床专项项目不开展中期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责任处室负责督促整改。
二、科技计划项目事前监督
(一)对2023年度拟立项项目开展监督审查,围绕“是否正常履行立项流程、是否符合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要求、专家评分是否异常、立项建议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以5%-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结果反馈科技项目管理处。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责任处室(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处、省科技评估中心
时间:12月底前
(二)对2022年参与科技支撑、基础研究计划、成果产业化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网评专家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评估,运用数据比对和人工审核分析专家打分情况、评审意见情况、评审结论一致性情况等方面,并对履职尽责存疑的网评专家进行函询,相关结果反馈科技人才处(外国专家处)。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责任处室(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处、科技人才处(外国专家处)、省科技评估中心
时间:6月底前
三、科技计划项目事中监督
(一)对涉及在2022年需要续拨款的科技计划项目,由提出任务需求的处室(重大专项由重大专项处负责)开展中期检查,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对中期检查结果开展监督复核,任务需求处室对通过检查和复核的项目提出拨款建议。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责任处室(单位):重大专项处(基础研究处)、其它相关处室、省科技评估中心
时间:全年
(二)对2020年以来立项的科技重大专项,在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中期评估时间内没有进行中期评估的,开展项目中期监督评估,出具监督评估报告,结果反馈给重大专项处。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责任处室(单位):重大专项处、省科技评估中心
时间:10月底之前
(三)结合开展民生科技领域项目监督检查,按照10%的抽查比例,对2021年度立项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平台及人才计划项目开展中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研发经费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等,形成中期监督检查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反馈科技项目管理处和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负责督促项目整改。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厅直属机关纪委;责任处室(单位、机构):科技项目管理处、相关处室、省科技评估中心
时间:10月底之前
四、科技计划项目事后监督
(一)对2019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经费按照10%的抽查比例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后补助经费使用、研发经费是否单独建账和独立核算等方面情况;对2020年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50%的比例开展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及评估结果反馈高新技术处。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高新技术处;责任处室(单位):省科技评估中心、贵州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时间:10月底之前
(三)按照10%的抽查比例,对2021年度已结题验收项目开展监督复核,重点针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主要围绕验收材料完整性、验收流程规范性和专家组验收意见以及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等方面,出具监督检查报告,结果反馈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基础研究处、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及相关处室。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基础研究处;责任处室(单位):相关处室、省科技评估中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时间:12月底之前
五、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监督
(一)按照10%的抽查比例,对2021年度立项支持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执行进展、经费使用以及专项经费是否单独建账和独立核算等方面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报告,结果反馈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责任处室(单位):省科技评估中心
时间:10月底之前
(二)按照10%的抽查比例,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2021年度立项支持的科研机构服务企业行动计划项目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执行进展、经费使用、科技产出以及专项经费是否单独建账和独立核算等方面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报告,结果反馈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责任处室(单位):省科技评估中心
时间:5月底之前
六、科技奖励监督
按照已制定的科技奖励评奖方案,对科技奖励评审进行全程监督。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责任处室(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处、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时间:2022年评奖期间
七、科技伦理监督
对立项的2022年度省级医学类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审查情况开展监督复核,重点关注:应进行伦理审查而未进行审查的情况、科技伦理审查文件规范性情况等方面,形成监督检查报告。牵头处室: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责任处室(单位):省国际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时间:7月底之前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