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82634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
名 称: | 365买球平台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0号建议的答复 |
张嗣杰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贵州省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建议》收悉。建议聚焦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更好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出了客观、有效、且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我省做好科研人才的引进、培养等工作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厅党组书记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厅分管领导杨友昌副厅长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反复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的建议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是科研人员开拓创新思路、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人才交流合作,采取多项措施鼓励科研人才开展对外交流:一是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通知》,明确探索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试行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对科研人员实行不同于行政干部的管理方式。二是实施“甲秀之光”“西部之光”等访问计划等,有组织的选派科研人员到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不少于6个月交流访问,参与访问单位的科研活动,采用“师带徒”方式培养我省科研人员。2024年,已选70余名科技人员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等等单位开展访问交流。三是大力实施“科技入黔”,组织开展院士专家贵州行活动,邀请院士专家来黔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2024年已邀请20余批两院院士来黔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创新探索省外高水平大学“组团式”帮扶新模式,积极争取省外高水平大学选派专家、学者到我省高校担任(学术)副校长、二级学院院长等驻点开展帮扶,共同建设优势特色学科,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截至目前,我省已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2所省外高水平学校建立帮扶关系,入驻专家52名。四是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加强科研人员对外交流。通过举办国际会议、申报国家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等方式,支持科研人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国外高校院所、企业科研人员开展交流学习。
下一步,我省将从以下方面持续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一是切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区别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出国审批制度,不将科研人员参加科研学术会议、开展科研合作交流等列入单位年度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根据实际科研活动需求,审批在外停留时间;优化科研人员赴国(境)交流学习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优先支持科研人员申报国家出国(境)培训项目;设立省级专项访学项目,支持和鼓励教师赴海外开展科研和成立联合实验室。二是进一步优化“甲秀之光”访问计划,扩大选派范围和数量,加大支持力度,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人才需求,着重采用“组团式”,按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科研人员到省外开展“跟班”学习。三是深化实施“科技入黔”,坚持以需求、成果为导向,提升科技资源“入黔”质效,通过建设科学家工作站、“揭榜领题”、兼职挂职等方式,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和团队等创新引领作用,切实帮助我省攻克一批技术难关、共建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共育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强化与省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深度,借助“组团式”帮扶力量,完善帮扶学科的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与时间节点,确保被帮扶学科在学科评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等方面取得实质突破。四是整合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的项目资源,将我省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纳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的支持范畴,提升项目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有力促进我省科研人员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二、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的建议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指挥棒,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符合科研人才发展的评价体系,对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具有重要作用。我省近年来分别修订印发了自然科学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评审条件,陆续印发了工程系列多个专业分类评价条件。一是对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根据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管理服务三类进行评价,对从事基础研究人员,着重评价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原始性科技创新的能力;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人员,着重评价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转化效益、技术成效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从事科技咨询管理服务的人员,着重评价其战略和政策研究能力、决策咨询服务水平、行业评价认可度和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二是对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按照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对教师进行评价,对于教学为主型教师突出一线教学的重要性;对于教学科研型教师,既落实教师一线教学的要求,又鼓励教师在科研与科技成果转换上下功夫。三是对工程技术系列,分别出台了交通运输、建筑、水利水电等多个专业的分类评价条件,按照不同行业的发展特色,对相关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更加精准的评价。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不同类型科研活动、不同科研岗位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更好激发和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一是推动落实《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措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成果转化绩效导向,将成果转化绩效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对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教系列(教学科研类)、工程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将成果转化绩效或应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推广等体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性活动)作为其副高及以上职称评审必备业绩条件之一。二是加快推进自然科研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订,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三类人员,分别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业绩条件,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原则,重点突出以科研人员取得的成果及其转化情况作为业绩条件,进一步丰富评价指标,构建多元评价体系;研究制定技术经理人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聚焦技术经理人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并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工作特点,制定符合技术经理人发展的评价指标,畅通技术经理人发展渠道,引导更多人才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努力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三是学习借鉴上海、北京等地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数据安全、数字化管理、数据标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组织开展我省工程系列数字专业职称改革,分类修订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加快推进数据领域科研人才队伍建设。
三、关于“优化科研管理体制”的建议
优化科研管理体制,营造开放包容的环境,有利于人才更好发挥创新引领作用。近年来我省在优化科研管理体制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一是制定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要减轻青年科技人才负担,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探索对青年科技人才承担的科研项目开展“里程碑”式关键节点管理。高校院所要保障科研岗位青年人才80%以上的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二是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通知》,明确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等活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三是印发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优化科技项目管理,完善长期稳定支持科技项目“里程碑式”考核机制;改进科研经费管理,逐步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优化创新政策环境,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尽职免责实体清单等措施。四是完善科研项目验收制度,对因不可抗拒因素且已履职尽责的项目,未能完成任务书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按“结题”处理。
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体制,营造更加宽容、宽松的创新环境,更好发挥科技人才创新引领作用。一是加快推修订贵州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科研管理“放管服”要求,“简政放权”优化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在基础研究计划和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试行“包干制”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二是充分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项目管理自主权,逐步试点将一般科研项目的管理、验收权限下放给项目执行单位。三是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制定尽职免责实体清单,建立省级层面与落实成果转化政策相关的组织、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部门结果互认、协调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宽容科研失败。四是督促用人单位切实落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机制,推动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用于科技创新活动。
四、关于“加强科研服务保障”的建议
科研服务保障是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安心创业的基本保障。我省充分利用有限的科技资源,积极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工作。一是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修订《贵州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评价与补助暂行办法》,对提供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成效好的单位给予补助,鼓励相关单位积极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同步开展入网单位和仪器设备数据采集整理,推进“贵州科技大脑”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在线预约等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功能。二是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创新链提升产业链”为目标,积极搭建贵州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链融合平台”),汇聚整合科技文献、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科技数据资源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科技信息检索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张嗣杰代表的建议,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工作,为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一是加快印发实施《贵州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评价与补助暂行办法》,建成启用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完善相关单位和共享设备信息,优化平台仪器设备查询和预约使用功能,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用好共享设备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激励更多单位提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科研成本。二是加快推进“四链融合平台”建设和开放,进一步完善功能和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力争今年对外开放使用,为科研人员查找文献、专利,了解产业发展趋势和创新政策等提供便利服务。三是加快建设“贵州科技大脑”科技资源汇聚共享相关功能,通过“科技资源地图”,向广大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提供科技创新平台、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等资源供给,实现“一图尽有、一眼览尽”。
五、关于“强化人才激励措施”的建议
人才激励是提升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增强科研人员自信心和归属感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在科研人才激励方面做了如下举措。一是制定实施《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通知》,明确:实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支出单列管理,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对按规定给予科研人员的现金奖励实行单列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按照科研事业单位收益分配标准给予奖励和报酬。二是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纲领衔省级科技计划,提出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由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的占比不少于60%。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落实相关政策,保障科研人员合理收益。一是开展《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措施》政策落地示范,拟选择科研院所开展试点示范,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保障政策,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科研人员的工作绩效、科研成果和实际贡献,合理确定绩效工资分配。二是大力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纲领衔科技计划。持续优化省级基础研究计划,扩大基础研究领域科研人员支持范围,加大对基础研究领域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创新平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设立科研项目。三是进一步推动落实《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倾斜政策,加大高校科研院所绩效工资自主分配权,有效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2025年6月23日